从环保方面分析是否设置烟气再热系统
1对烟气抬升高度的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 / T212O93) 中推荐的烟气抬升高度计算公式, 以河北国华黄骅电厂为例的计算结果表明, 在年平均气象条件下, 不装GGH 下的烟气抬升高度比装GGH 的降低18 %左右。
2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 / T212O93) 中推荐的高斯烟流模式, 以河北国华黄骅电厂为例的计算结果表明, 在年平均气象条件下, 不装GGH 下的1 小时平均浓度SO2 最大值占标准值的212 % , 装GGH 下的1 小时平均浓度SO2最大值占标准值的117 %; 在年平均气象条件下, 不装GGH 下的1 小时平均浓度NO2 最大值占标准值的13 % , 装GGH 下的1小时平均浓度NO2 最大值占标准值的17 %。
由上可见, 不装GGH 下的1 小时平均浓度SO2 和NOx 最大值比装GGH 的增加30 %~50 % , 不装GGH 下的1 小时平均浓度SO2 和NO2 最大值出现距离比装GGH 的缩短约14 %。
在单个燃煤电厂的地区, 以河北国华黄骅电厂为例, 2 ×600MW 机组产生污染物浓度如下, 不装GGH 下的1 小时平均浓度SO2 最大值占标准值的212 % , 装GGH 下的1 小时平均浓度SO2最大值占标准值的117 %。不装GGH 下的1 小时平均浓度NO2 最大值占标准值的13 % ,装GGH 下的1 小时平均浓度NO2 最大值占标准值的17 %。
对于燃煤电站密集地区如长江三角洲地区,根据南京大学环科所等单位编制《江苏省沿长江地区火电建设项目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 年火电SO2 的影响比2000 年有所改善,2010 年苏南局部地区火电NO2 的影响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 在装GGH 的情况下, 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日均浓度可达到标准值的60 %~80 % ,如不装GGH , 局部地区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日均浓度将出现超标现象。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是否装设GGH 的意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火电厂烟气排放环境影响有关问题讨论会”, 会议对火电厂不同典型排烟温度和气象条件对烟气抬升高度的影响、不同抬升高度对烟气扩散和环境质量的影响、烟气排放对环境质量最大贡献率的确定以及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加装气气热交换器的原则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认真讨论。
会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形成了“火电厂烟气排放环境影响有关问题讨论会会议纪要”, 对于火电厂烟气湿法脱硫后是否需要进行烟气升温问题提出了如下4 点意见:
(1) 火电厂烟气湿法脱硫后的烟气升温,主要是在一定条件和程度上提高烟气抬升高度和有效源高,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烟气扩散条件, 而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没有影响。
(2) 对于燃煤电厂较为密集的地区, 对环境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京津地区、城区及近郊、风景名胜区或有特殊景观要求的区域) 、以及位于城市的现有电厂改造等, 在景观要求和环境质量等要求下, 火电厂均应采取加装气气热交换器( GGH) 等设备或工艺, 进一步改善烟气扩散条件。
(3) 在有环境容量的地区, 比如农村地区、部分海边地区的火电厂, 在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功能的条件下, 可暂不采取烟气升温措施。
(4) 新建、扩建、改造火电厂, 其烟气排放是否需要升温, 应通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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