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启第三轮大气治理
【谷腾环保网讯】浙江省近日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空气质量继续领跑长三角地区,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全面消除重度以上污染天气。
多年来,浙江省下功夫防治大气污染,各项指标显示,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处于长三角地区领先地位。
治气再进阶,开展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浙江省治气步调紧跟全国行动部署,当前已进入第三轮治理阶段。
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首次加入PM2.5指标,年均浓度低于35微克/立方米为达标。2017年,浙江省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从2013年的61微克/立方米降至39微克/立方米;2018年,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浙江省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创下历史新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3%,在长三角地区持续领跑。去年11月,新一轮国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出炉,浙江省据此制定本次《计划》。
三轮治理中,浙江省不仅酝酿出首创成果,还在不断进阶。比如,浙江省获得的首个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就是由浙江大学和浙能集团合作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这项技术让煤电厂“脱黑”“向绿”。超低排放的概念也从浙江省走向全国。
2013年至2017年,浙江省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至2020年,全省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改造。《计划》显示,“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内所有钢铁、水泥企业也要全面完成生产部分超低排放改造,超低排放在越来越多行业推开。
生活垃圾焚烧行业也是废气排放大户。本次《计划》提出,浙江省要在今年启动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到2027年基本完成全省域全行业改造任务。
培育创建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企业是另一项措施,主要鼓励重点行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提升治气水平。本次浙江省聚焦石化、玻璃两大行业。前者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较高,到2027年基本要达到A级;后者主要排放氮氧化物,到2025年要基本达到A级。
“每0.1微克必争。”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首席专家顾震宇表示,数据目标只是动力源,治气最终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转型。
立足绿色转型,画出经济增长与尾气排放“剪刀差”
产业、能源、交通等是容易产生废气的领域,却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着重要支撑。经济增长曲线不断向上,废气排放曲线却要掉头朝下,画出这道“剪刀差”不只是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更是关乎绿色转型的发展问题。
“交通控车”“产业汰后”“能源向绿”,业内这样概括转型大方向。
以交通领域为例,按照单位排放量排序,水路运输优于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而当前国内以公路运输为主。其中,乘用车的排放量占比不高,且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上升,城市交通的绿色转型进展较快;商用车方面,随着物流业快速发展,近5年浙江省公路运输占比有所上升。
“交通控车”首先要控住重型柴油货车。目前,柴油货车国家标准已更新至国六,但浙江省内国四及以下车型比重仍占柴油车近三成。尽管这批车辆仅占所有车辆的1.5%,其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却超过交通总排放量的1/4。
为此,《计划》从重点行业入手,要求钢铁、水泥、火电、有色金属、石化、煤化工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采用铁路、水路、新能源货车等清洁运输方式,或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到2025年,宁波舟山港铁矿石、煤炭等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钢铁、燃煤火电行业大宗货物全部采用清洁运输或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
“产业汰后”的重点在源头优化产业准入,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能源向绿”则要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到2025年,新能源电力装机增至4500万千瓦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0%左右。
当前,浙江省治气仍存在技术瓶颈。比如,臭氧由VOCs和氮氧化物合成,必须按一定配比削减两种前体物,否则可能加剧臭氧污染。此次《计划》强调VOCs源头替代和综合治理,同时需加快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的技术探索。
“减污降碳协同是治气的发展趋势。”顾震宇表示,既要削减大气污染物,又要尽可能减少碳排放,才能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向好,新一轮治气对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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