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前实施“国四标准” 净化城市空气质量
更新时间:2009-11-02 08:49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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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改变上海机动车污染排放严重的局面,让市民生活环境更干净,从1日起上海在新车登记注册时,对所有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车辆,提前实施“国四标准”。
“国四标准”即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等效于欧洲的“欧IV标准”。上海实施国四标准后,轻型汽油车的污染物在国三标准的基础上可再降低百分之五十左右,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的排放可降低百分之三十左右,污染减排的环境效益有望逐步体现。
据相关研究表明,上海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在中心城区所有污染源中的“贡献”比例已高达百分之六十六、百分之九十和百分之二十六,机动车污染排放已成了影响本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污染源。其中,沪上二十万辆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的排放量占到了五成,另有十八万辆“老爷车”也是空气质量的污染大户。
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方便车主淘汰“老爷车”,并在购车前详细了解各车型的达标情况,经国家环保部审核认可的三千多个达标车型已全部在此间相关网站上公布。
此外,从今天零时起,上海车用成品油标准一并实施,沪上出租车使用广泛的九十号汽油也由此正式退市。据悉,此举可以在不改变车辆的情况下直接降低机动车的排放总量,使机动车主要污染物降低一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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